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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立新规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新要求,在项目论证和申报审批环节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
据了解,重庆市财政局2015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并于2016年12月,对该通知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关于修订<关于修订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单一来源采购需满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这次新启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对上述条款进行了细化: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新规要求政府采购专家须分别论证采购项目是否满足以上3个条件,如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就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另外,新规还要求采购人必须签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承诺书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采购人在详细的政府采购需求调查基础上,需对项目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承诺。
据悉,新规施行后,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完成项目论证和公示后,需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审批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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