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峡库区丰都县城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江大桥至龙洞湾段)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 2021﹞656号、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21﹞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位于丰都县长江北岸 ,地处名山街道办事处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丰都长江大桥,终点与现有的名山景区护岸平顺连接,综合治理长3948米。本标段为桩号BK2+604~BK3+135的治理,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开挖,新建护岸、挡墙、边坡、道路新建油化、交通工程,道路沿线绿化,排水及道路照明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一座,轴线长223m(二洞沟箱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852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5879 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发布的《三峡库区丰都县城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江大桥至龙洞湾段)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规定的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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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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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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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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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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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299 | 邮编: | 400025 |
联系电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联系电话: | 023-89079046 |
传真: | 传真: | 023-8907933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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