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清扫 保洁项目
(重启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项目(重启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补充通知是在原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
1.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和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 第 2条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直辖市或省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修改为“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第三条评标标准 商务部分企业信用 “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修改为“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类似有效称号的得3分;省级以下政府或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类似有效称号的得 2 分;没有的不得分。 ”
注: “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
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三条评标标准商务部分项目 表彰荣誉 修改为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项目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项目或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5分,被认定为省(直辖市)级示范项目或获得省(直辖市)级行政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3分,被认定为其余等级示范项目或获得其余等级行政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注:提供国家行政部门表彰材料或官方网站公示页面截图。
4.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5.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7月9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19年7月9日9:30-10:00时,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7月9日10:00时。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