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已由************以渝发改振兴〔***〕***号******设,******资金来自******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司,招标人为******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施工******开招标。
2.1 ******地点:******园步道段。
2.2 ******设规模:******设内容分为护岸工程、******施、文物保护施工等4******分,******护岸工程包括岸线、岸坡防护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和信息与自动化工程。工程等别为I等,护岸工程防洪标准为***年一遇,******筑物级别为I级。护岸轴线全长2.42km,******岸坡防护工程2.42km,设置防汛应急通道2.04km、亲水步道0.76km、无障碍通道3处、下河梯道11处、桥梁2座、******2处,******全监测15处,******智慧水利系统;生态修复总面积11.38万平方米;配套实施照明工程、******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1万元(******:******分约***.10万元、******部分约***.1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涉及的护岸工程、******施等,文物保护施工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2)******************************。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必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3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3.2.4 ******投标。
3.2.5 ******金。
招标人: | ******司 | 代理机构: | ******司 |
地址: | 江北区创富路3号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 地址: | ******楼21-19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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