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龙江新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山发改审[2022]99号、巫山发改审[2022]20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劵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2411.04 ㎡,其中旅游服务设施用房24053.55㎡,设备用房4081.87㎡,停车场14275.6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851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808.1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EPC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设计:本项目范围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施工:依据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成审核备案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包括平基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和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保温工程、车库停车区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游泳池、支护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铺装工程。除外墙、屋顶、裙房公区装饰及车库停车区以外,其他部位均不含装饰层。
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协助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业绩要求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临江路111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 |
联系人: | 康黎明 | 联系人: | 李徐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96577951 | 联系电话: | 1568329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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