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重庆招投标网 > 招标信息 > 重庆市永川区桂山路440号2号车库附69#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桂山路***号2号车库附69# | ||
项目编号 | *** | ****** | 3.***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05-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06-05 |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1、******策规定、******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理事项的,************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遗漏;
******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成损失的,************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坐落 | 重庆市永川区桂山路***号2号车库附69# | ||
******(万元) | 3.***万元 | ||
******号 | 渝(***)永川区不动产权第***号 | 楼盘名称 | 绿野香洲 |
楼层 | 负1层 | 建筑面积(㎡) | 31.86 |
房屋用途 | 车位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01-17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租赁期至 | ***-06-30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百臣评报(***)字第资***号 | ||
评估基准日 | ***-04-07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现存租赁,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吴明哲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司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金不予退还;************费后,******分作为违约金:( 1)******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款,************金,******金扣除情形下,******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 、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设情况、******、房屋结构、是否有电梯等)******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指定账户。******款的,******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置。 六 、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详见 #####。 七 、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负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含水、电、气、物业费以及装修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八 、******为准 ,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助。 九 、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租赁相关事宜,请详见租赁合同。 十 、项目的备查资料 :******、租赁合同、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定 | ******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38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科伊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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