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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临街3号门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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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司临街3号门面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 2.9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06-0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06-18 |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员)现提出申请,************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交易规则,******;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理事项的,************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司临街3号门面招租 | ||
坐落 | 彭水县汉葭街道高家台街57号附8号(******门牌号) | 楼盘名称 | - |
****** | 2.9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3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
******号 | - | ||
楼层 | - | 结构 | - |
******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15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费后10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
评估/咨询/******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心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 本次招租范围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 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方式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金。******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 四、为保护 招租方 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招租方 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 招租方 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金不予退还;************费后, 招租方 ******分作为违约金:( 1)******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 招租方 ******款的;( 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款 ,************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 实 物查 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 现状及瑕疵 ( 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 无 ******,出租面积系 招租方 ******得 ; 标的有不定期租赁, 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等 ) 、******策规定。 租赁 后相关手续由 承租 方负责办理, 招租方 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 承租 ******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 承租 ******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 出租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 承租 ******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 招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 剩余 ******指定账户 , 以后年度租金按照租 赁合同约定按时缴至 招租方 指定账户 。******款的,******金外, 招租方 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七、标的移交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招租方 负责,******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 招租方 名义缴纳的以 招租方 名义缴纳)。 八、 标的 无 产权 证, 承租 方在 房屋租赁 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 招租方 提出任何要求。 九、************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不足 ***元按***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指定账户。 十、******府规划,******施、设备和结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 一 、 招租方 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 第一年 剩余 ************费后 10 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 。 ******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 十 二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费不做调整 ,******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 三 、租赁期间,未经 招租方 同意,承租方不得将 标的 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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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定 | ******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8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锐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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