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重庆招投标网 > 招标信息 > 石柱县滨河西街33号附5号房产招租
标的名称 | 石柱县滨河西街33号附5号房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 1.53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06-0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06-19 |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员)现提出申请,************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交易规则,******;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理事项的,************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石柱县滨河西街33号附5号房产招租 | ||
坐落 | 石柱县滨河西街35号附5号(******门牌号) | 楼盘名称 | / |
****** | 1.53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3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
******号 | / | ||
楼层 | 第1层 | 结构 | / |
******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24.55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第一年剩余租金、******金后1个月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报告文号 | / | ||
评估/咨询/******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陶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司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 本次招租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 、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 为保护 招租方 和 意向承租 方的合法权益, 招租方 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 承租 ******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 招租方 原因,意向 承租 方( 承租 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金不予退还;****** ******费 后, 招租方 ******分作为违约金:( 1)******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各意向 承租 ******的;( 3)在被确定为 承租 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 招租方 签订 租赁 ******款的;( 4)各意向 承租 方之间相互串通、******平竞争的;( 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 承租 行为的;( 6)************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 承租 方被确定为 承租 方后,******金 可以按租赁 合同 约 ******款,其余意向 承租 ******交纳的 交易 ******金在 其退出交易活动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 、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 物查 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 现状 、 瑕疵 及有关 政策规定 ,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 招租方 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 招租方 签 订租赁 合同 ,并在 合同生效 之日将 第一年剩余 租金 一次性支付至 ******指定账户 , 将 ******金(年租金的 20%) 一次性支付至 招租方 指定账户。 ******金按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承租 方 。 因 承租 方原因 未在规定时限内 签订 租赁 ******款的,除扣除 交易 ******金外, 招租方 有权单方面终 结 交易。 七 、************费:******向承租方收取租期内成交总租金 1%******费。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指定账户。 八 、******,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 招租 方提出任何要求。 九 、标的移交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招租方 负责,******发生的一切税、费(含水、电、气、物 管 费等) 均 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 招租方 名义缴纳的以 招租方 名义缴纳)。 十 、 承租方 ************全 。租赁期满,******施由承租方搬离房屋,但装饰装修形成的天花板、地板、墙体、线路、******************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和要求补偿。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 3日内搬离并交还房屋给招租方。 十 一 、 租赁期间, 承租方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人,******全责任和赔偿责任 。 十 二 、租赁期间,未经 招租方书面 同意,承租方不得对 房屋 ************分进行转让、转租。 十 三 、 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第一年剩余租金、******************费后一个月内 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 四 、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及 ******费 不做调整,******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 其他 连带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定 | ******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45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汪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