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司*********************装修项目 | ******日期: | ***-12-11 15:09:30 | |||||||||
是否终止: | 否 | |||||||||||
******司***************************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无】 公示时间:***年12月12日至***年12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5)******示期内提出; (6)************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理、******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 比选代理机构:******************司 日期:***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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