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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及4513.35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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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及4513.35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22CQ1000057-2 | 转让底价 | 7829.69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25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垫江县 | 标的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吴秋伊/023-63153659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及4513.35万元债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县>垫江县 | 法定代表人 | 黄启民 | 成立时间 |
2013-06-05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10682915612 | 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液化天然气(30000t/a,单循环混合冷剂循环法,压缩机、吸收塔、脱水塔、储罐);重烃【副产品】(320t/a));天然气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天然气设施销售;充电站和场站建设、运营;清洁能源开发、应用、销售;燃气能源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04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1 |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 | - | 2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21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5596.54万元 | 1789.11万元 | 1284.7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4088.3万元 | 17371.56万元 | 6716.74万元 | 审计机构 | 重庆恒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04-30 | 7985.87万元 | 953.78万元 | 870.67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6102.70万元 | 18469.98万元 | 7632.72万元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重庆中瑞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4-11 | 评估基准日 |
2021-07-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7829.69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0%股权转让底价为3316.3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4513.35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4513.35万元。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据评估报告记载:
①截止评估基准日,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应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114,101,397.94 元,其中应付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68,967,914.67元,应付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 及利息45,133,483.27元。
②截止评估基准日,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垫江县澄溪镇通集村1组201号一期工业房地产【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渝(2020)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79051号、000179380号、000179060号、000179251号、000181749号、000179170号、000178370号、000178749号】抵押和持有的重庆市富瑞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欧博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其中:重庆市富瑞杰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重庆欧博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向工商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截止评估基准日短期贷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贷款起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 ③2013年3月30日,垫江县人民政府与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LNG储备调峰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在位于重庆市垫江工业园区澄溪拓展区内修建LNG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占该项目总投资2.35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投产后,实现年产值1.6亿元,年上缴费105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个以上。垫江县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用地的规费进行优惠,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行补贴。截止评估基准日,博杰公司共收到政府补贴12,278,096.00元,企业按50年摊销确认收益,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确认其他收益1,059,468.09元,剩余部分在企业递延收益科目反映,账面价值为11,218,627.91 元。根据该笔款项的具体情况,未来实际不必支付,本次评估按企业所得税保留确定递延收益评估值。 3、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4月财务报表。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829.69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348.9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借款本金合计4000万元,利息合计513.348327万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即办理产权转让股权工商变更日)期间,该笔借款本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年利率4.35%计)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支付给转让方。 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348.9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0号 | 法定代表人 | 冉兴武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20329693XL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59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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