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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气体分析仪、在线监测年度备件(二)(项目编号: 24AT***)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于***年04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标候选人:******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年05月14日17时。公示期内,******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理。
******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琳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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